淮安市德園業務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淮安市德園業務用房(項目名稱)已由 淮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淮發改投資復(2023)27號 批準建設,項目使用單位為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項目集中建設實施單位為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淮安市德園業務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淮安市清江浦區韓侯大道南側、徐宿淮鹽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北側。
2.1.2建設規模:項目用地面積約 25928 平方米,新建辦案業務用房,總建筑面積約4.6萬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1787.15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合同簽訂,現場具備條件后,中標人即可進場實施部分項目,竣工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二者不一致的以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為準),除招標人推遲工期外,其他無論發生什么情況,該竣工時間均不予改變。
2.1.5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淮安市德園業務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園林、市政、景觀綠化(含景觀水面水池)、雨污水工程、橋梁工程、室外安裝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招標人有權根據需要調整工程建設的范圍和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取得《建筑施工企業擬派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有效期內),注:如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目負責人,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無日期的以竣工備案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為1400萬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 自2023年5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4年5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5年2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8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本單位職工,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同時需提供由社保部門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或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
3.9根據蘇建招辦[2022]2號的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動態監管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淮安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平臺;
4.3投標工具使用費100元和5元手續費,合計105元。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5 日9 時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初步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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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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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或電子印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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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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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誠信庫。 |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且取得《建筑施工企業擬派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有效期內),注:如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目負責人,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 |
提供有效的注冊證書、B類證,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誠信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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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投標人如實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承諾書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
(1)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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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無日期的以竣工備案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為1400萬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 |
注:(1)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資料,且缺一不可: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缺一不可,其中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否則不予認可:a.經過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如無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章的則須提供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者此項目招標經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監督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蓋備案章;b.提供進場交易證明(必須是項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頒布的);c.提供有形市場(業績所在地省(市)招投標網站或省(市)行政部門政務網站或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網站)查詢到的中標公告(公示)截圖,并提供查詢網址;竣工驗收報告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加蓋公章。 (2)擬派項目負責人在該業績中擔任的職務必須是項目經理,以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中描述為準,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描述為準,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認可。 (3)如提供的業績為總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價證明材料,造價金額必須為1400萬元及以上,否則不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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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如實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承諾書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
? 自2023年5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4年5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5年2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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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
投標人如實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承諾書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投標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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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符合條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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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誠信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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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誠信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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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本單位職工,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同時需提供由社保部門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或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 |
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由社保部門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或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彩色)上傳至誠信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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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蘇建招辦[2022]2號的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動態監管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
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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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符合條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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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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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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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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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定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及甲供材料價格;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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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3.2.6條所列情形 |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評標入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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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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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初步評審未通過的投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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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評標入圍方法 |
當滿足評標入圍合格條件的投標人≤20家時,所有滿足評標入圍合格條件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評標程序;當滿足評標入圍合格條件的投標人>20家時,招標人將采用下列方法確定進入后續評標程序的投標人。 1.評標入圍方法: ?直接確定: ?方法三;2.評標入圍方法具體細則見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為:/ G1取值為:/ G2取值為:/ ; 方法三中R取值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G1取值為:10%、15%、20%G2取值為:10%、15%、20%、25%、30%; 方法四中R取值為:/ G1取值為:/ G2取值為:/ ; 方法五中R取值為:/ G1取值為:/ G2取值為:/ ; 注: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的質疑、投訴以及評委評審和計算存在錯誤的情形而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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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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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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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投標報價: 88分 施工組織設計: 10分 投標人業績: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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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Q1值取值范圍:65%、70%、75%、80%、85%,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取值為:95 %;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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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 |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負偏離扣分的1.5倍);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注: 評標過程中,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只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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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組織設計 |
1、評標委員會按下列評分因素和評分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不包含第4項篇幅扣分)。 4、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篇幅要求如下,每超過1頁的,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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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因素 |
分值 |
頁數要求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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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
(0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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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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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0分-1分) |
/ |
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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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0分-2分) |
/ |
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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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0分-2分) |
/ |
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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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0分-1分) |
/ |
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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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0分-2分) |
/ |
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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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
(0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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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委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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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標人業績評分標準 |
1、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無日期的以竣工備案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為1400萬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個得1分,本項最高得1分。 2、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無日期的以竣工備案證書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為1400萬元及以上室外配套工程,有一個得1分,最本項最高得1分。 注:(1)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資料,且缺一不可: 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缺一不可,其中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否則不予認可:a.經過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如無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章的則須提供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者此項目招標經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監督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蓋備案章;b.提供進場交易證明(必須是項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頒布的);c.提供有形市場(業績所在地省(市)招投標網站或省(市)行政部門政務網站或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網站)查詢到的中標公告(公示)截圖,并提供查詢網址;竣工驗收報告必須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加蓋公章。 (2)擬派項目負責人在申報加分的業績工程中擔任的職務必須是項目經理,以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中描述為準,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登記表)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描述為準,上述材料均未描述或描述不一致的不予認可。 (3)投標人業績與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為同一工程業績時,二者不重復計分。 (4)如提供的業績為總包合同,需提供室外配套工程部分造價證明材料,造價金額必須為1400萬元及以上,否則不予認可! |
投標人注意事項: 因主體庫系統切換及過渡期間,可能出現因系統原因導致誠信庫鏈接無法訪問等特殊情況,因此為保障項目評標工作順利開展, 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誠信庫鏈接的所有材料,投標人必須將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同時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當誠信庫鏈接無法訪問時,若投標人未將本次招標要求提供誠信庫鏈接的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則視為未提供相關材料 ,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評標時,若發現投標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標人的誠信庫鏈接無法訪問的特殊情況時,評標委員會可不再查看誠信庫鏈接,僅對投標人提供在電子投標文件中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評審即可。
特別提醒:
1 、 請招投標各方主體提前注冊、登錄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網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時錄入企業相關信息及佐證材料,避免影響正常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過程中可點擊登錄頁面下方“用戶手冊”查看操作指南(咨詢電話:025-83668675)。2 、 6月2日后請招投標各方主體使用系統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和系統維護單位聯系,聯系電話:0517-80996058,18962289236。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 |
淮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中企華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蘇省淮安市深圳路26號國聯集團9樓910室 |
地址: |
淮安市科教產業園科技路16號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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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張經理 |
聯系人: |
于青 |
電話: |
18952306637 |
電話: |
0517-80528166、151617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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