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鄭州市公安局鄭州東站分局委托,就該單位采購指揮室監控平臺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已于2013年7月31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鄭州市財政局網》上發布了招標公告,由于原因現發布變更公告。
一、原招標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標項目名稱:鄭州市公安局鄭州東站分局采購指揮室監控平臺項目
原招標項目編號:鄭財公開(2013DL)272號
原公告日期:2013年7月31日
原公告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鄭州市財政局網》
二、變更信息:
1、原招標公告中:四、供應商資質要求變更為:
“1、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供應商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技術力量、較強的經營實力和售后服務體系;
4、供應商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5、供應商須具有省級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一級資質,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三級資質,且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城市報警與監控聯網系統系列標準》證書;
7、投標人如果是非鄭州注冊企業必須在鄭州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售后服務人員隊伍(提供工商部門和社保部門的證明材料);
8、供應商需提供主要貨物產品(液晶拼接單元、綜合管理平臺、硬盤錄像機、平臺管理軟件須為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牌)生產廠家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
9、本次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投標。”
2、原招標公告中:“五、其他有關事項” 變更為:
“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攜帶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項目經理《城市報警與監控聯網系統系列標準》證書、主要貨物產品(液晶拼接單元、綜合管理平臺、硬盤錄像機)生產廠家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以上資料報名時驗原件并留復印件一份,所帶證件復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標使用”或“與原件一致”等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3、原招標公告中:“六、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變更為:
投標文件接收時間:2013年10月14日下午14:00-14:30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鄭州市工人路與淮河路交叉東南角中原農科樓三樓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
4、原招標公告中:“七、開標時間變更為:
開標地點:鄭州市工人路與淮河路交叉東南角中原農科樓三樓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
三、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招標人:鄭州市公安局東站分局
聯系人:吉麗珍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商都路
聯系人:侯偉、朱清華、路登高
聯系電話:0371-68850950
傳 真:0371-68850950
聯系地址:鄭州市淮河路與工人路交叉口中原農科樓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