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編號 | LYGL200903004 | ||||||||||||
工程名稱 | 連云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 | ||||||||||||
招標人名稱 |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 | ||||||||||||
代理機構名稱 | 連云港新時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 落實 | ||||||||||||
工程地點 | 連云區行政路南、北崮山大道西 | ||||||||||||
工程規模 | 總建筑面積17443.2平方米 | ||||||||||||
標段具體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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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 1 | ||||||||||||
報名地點 | 連云區招標辦向連云港新時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公告發布日期 | 2009年12月10日 | ||||||||||||
計劃開工時間 | 2009年10月18日 | 計劃竣工時間 | 2010年2月15日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09年12月10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09年12月16日 | ||||||||||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 |||||||||||||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 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級 | ||||||||||||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 叁級 | ||||||||||||
企業業績、信譽 | |||||||||||||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 |||||||||||||
其他條件 | 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2、外地投標人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在投標前為此必須做出承諾(詳見連建管[2006]308號文)。 3、資格審查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需承擔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備案后方可承擔。 3.1、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3.2、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審查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資格審查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申請人只要滿足資格審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條件,即為資格審查合格,準予參加投標。 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4.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4.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8、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執行蘇建管企(2008)19號文 “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必須提供省轄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門、省有關 廳局業務部門出具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外省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證明),三級項目經理除外”;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B證。 6、執行蘇清欠辦(2007)13號、蘇清欠辦(2008)13號。 7、本項目評標方法為綜合評分法,評分標準:(1)投標報價(60分);(2)資信、業績及能力(6分);技術能力、設備性能(15分);(4)施工組織計劃(10分);(5)售后服務、保修期和技術培訓(7分);(6)基礎信譽分值2分;(7)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中標人除應當按照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外,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細則詳見招標文件。注: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必須憑企業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報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的復印件前來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該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不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變動。 | ||||||||||||
公告信息 | |||||||||||||
招標人聯系方式 | |||||||||||||
地址 |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 | 聯系人 | 房芹祥 | ||||||||||
傳真 | 電話 | 82061689 | |||||||||||
郵編 | E-mail | ||||||||||||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
地址 | 連云港新浦區解放西路17號港利新城5#樓二層2號 | 聯系人 | 胡香 | ||||||||||
傳真 | 0518-85479978 | 電話 | 0518-85479978 | ||||||||||
郵編 | 222003 |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報名信息 | 請申請人于 2009年12月10日至 2009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區招標辦向連云港新時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9年12月10日至 2009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區招標辦向連云港新時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獲取 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