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龍居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人民法院 的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對大冶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綜合樓網架工程施工實行公開招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競爭原則,擇優選擇施工承包單位。現將投標報名的相關規定重新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稱:大冶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綜合樓網架(輕鋼結構)工程
二、工程地點:大冶市七里界快車道東側
三、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四、發包范圍:建筑工程輕鋼結構部分
五、項目總投資:約200萬元
六、投標資格及報名條件:
1、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建筑工程輕鋼結構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注冊建造師為貳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2、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
本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書及身份證或法人委托書及身份證、資質證書、注冊建造師證、五大員崗位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上證件為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黃石地區以外企業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到大冶市規劃建設局備案登記,持備案批準書方可報名。
七、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間:2009年10月20日起至2009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00時,逾期不予受理。
地點:大冶市綜合招標投標中心(大冶師范旁建設銀行七樓)。
八、資格后審時間及說明:
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投標申請人在報名時直接領取資格后審文件、招標文件;報名費、資格后審文件、招標文件費共計人民幣600元;另代收圖紙費200元,售后不退。
2、投標申請人提交每一份資料必須由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3、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負責,主要對投標人提交的證件、機構組織、管理體系及設備、人員實力、近幾年來完成的工程質量、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市場信譽、項目班子配備的人員素質及業績進行評定,對后審不合格的單位不作任何解釋。
4、投標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業主保留進一步核實的權利。如發現投標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業主經請示有關部門取消其本次投標或中標資格。
5、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在招標文件中注明。
委托單位(業主):大冶市人民法院
招標人(代理機構):大冶市龍居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714—8766910 傳真:0714—8766910
聯系人:肖女士